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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80020
- 處分日期
- 2022/08/16
- 違規日期
- 2022/06/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02號),本局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獲下列事項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PH調整槽(T01-2)、膠羽槽(T01-3)未進行曝氣攪拌。2、高分子加藥桶為空槽,未貯存藥劑。3、現場檢測T01-2之pH5.4,惟許可登載操作範圍為pH7~8.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二○四巷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二○四巷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