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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3/06
- 違規日期
- 2016/12/16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總隊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噴砂廢棄物(代碼:D-2407)及非有害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代碼:D-1099),廠內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九、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1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