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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0009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0/22
違規日期
2019/09/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行為時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前於108年9月19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2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經本局審視認定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爰命貴公司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局。 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統一編號
037959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