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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9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違規日期
- 2020/05/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南市廢乙清字第0012號)之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5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商號於108年9月至109年3月期間指派司機駕駛車號KEC-6057及KEC-6163清除機具載運臺南地區小型工程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至關廟區深坑子段1114等地號土地,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中正南路八四五巷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中正南路八四五巷二之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