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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違規日期
- 2025/0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13日及2月18日派員至本市平鎮區洪圳路326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軋造程序),查貴公司製程:鋼胚原料>軋延用加熱爐(污染源)>軋鋼機>拉伸>冷卻>剪裁>產品鋼筋;另貴公司提供113年度軋延用加熱爐(污染源)使用之天然氣 (能源)使用量(783萬4,920立方公尺)、實際生產量(21萬 7,328.9公噸)。查貴公司係屬環境部公告之第4批第1類軋鋼 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金屬軋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0000元整,命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3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