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長順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順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1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1/13
違規日期
2021/11/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1月18日派員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未按次紀錄每月統計廠內氯化銨循環系統(T01-4)之氫氧化鈉加藥量,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
統一編號
160564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