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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80023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違規日期
- 2018/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6年6月至107年5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申報107年1月份廢棄物清除量共計3206.77公噸(營運紀錄申報量425.86公噸,聯單申報量2780.91公噸),已超過每月核可清除總量(1611.5公噸)之上限10%,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六路四五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芝區商港六路四五號八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