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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9/06
- 違規日期
- 2017/03/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以未經許可管線進行繞流排放行為(其廢水繞流排放方式係於廢水初沉池利用抽水幫浦連結廠內管線排放至廠區後方之田中央排水一分線),經採樣檢測結果,pH值4.5(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1﹐190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標38.7倍)、生化需氧量1﹐410 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標46倍)、化學需氧量3﹐220 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標31.2倍)超過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命文到日立即停工(停止產生廢水製程操作),並廢止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等規定,且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之情節重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四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