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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2/02
- 違規日期
- 2023/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公司無作業,現場機具亦無做動,另查該公司係為再利用機構,主要原料代碼為D-0701(廢木材),本局會同業者代○○至堆置區查看,該公司堆置區為廠房旁,於廠房前堆置未符合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堆置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範,依法告發。2.本局請公司代表後續儘速提送變更計畫書,並限於4月30日前清除。3.本局請業者加強防制措施,應屬堆置區堆置廢木材需覆蓋,作業時需灑水避免揚塵。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