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鋼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11001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19
- 違規日期
- 2019/1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碎石、砂及預拌混凝土作業,收受燃煤飛灰做再利用業務,惟經本局108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查核該公司未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收受燃煤飛灰做再利用之使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一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159號
- 統一編號
- 8032346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