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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51
- 處分日期
- 2017/03/09
- 違規日期
- 2017/02/13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方法貯存、清理或申報核准(感染性廢棄物-血液透析迴流管,手術手套置於室溫下,且感染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冰箱]內放置其他醫療用品,並未將感染性廢棄物貯存於冰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四三號、四五號、四五號二樓之一、四五號二樓之二、四五號二樓之三、四五號二樓之五、四七號、四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47號10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