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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峯牧場

文號
30-113-11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11/01
違規日期
2024/09/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未每日記錄廢水設施之獨立專用電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一一九地號,科工段一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一地號,科工段一二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三地號,科工段一二四地號,科工段一二五地號,科工段一二六地號,科工段一二七地號,科工段一二八地號,科工段一三○地號,科工段一三一地號,科工段一三五地號,科工段一六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30、、131、135、16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