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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12
- 處分日期
- 2017/12/07
- 違規日期
- 2017/0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7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5年1月至105年12月鍋爐蒸汽產生程序所產出之廢棄物爐渣(D-1101)網路申報之產出量為17.4公噸至18.6公噸、印染整理程序產生之廢纖維布(D-0899)網路申報之產出量為35.57公噸至47.74公噸,前述廢棄物網路申報之產出量皆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每月最大產出量之10%,且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二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25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