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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豐畜牧場

文號
30-109-10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0/19
違規日期
2020/08/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正常通電啟用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台端於109年8月28日現場已啟動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西興段一○三四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西興段103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