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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6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6/29
- 違規日期
- 2020/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頂西段376地號貯放廢木材、營建混合物(含生活垃圾)等,查貴公司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乙清字第197-1100331-00號,登記營運場址為臺南市安南區北安路3段392之26號),惟許可所登載內容未允許有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將清除來之廢木材混合物貯放於該場址內,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年內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北安路三段三九二號之二六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頂西段37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