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鼎山分公司
- 文號
- 22-111-050004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違規日期
- 2022/04/1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4月15日23時18分至場稽查,該店正常營業中,現場發現有明顯冷卻水塔噪音聲,測值為55分貝,超出營業場所第三類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 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八四九號之地下一層、地上一、二、三、四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849號
- 統一編號
- 8002424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