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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9-030036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違規日期
- 2020/01/1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龍鳯里龍安街131號2樓經營金鈴花小吃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13日23時11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鳳里龍安街一三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131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