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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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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8/22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簽訂廢棄物委託處理合約前,即由清除廠商清運離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五號二樓之一、二樓之二、三樓之一、三樓之二、三樓之三、四樓之三、五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五號二樓之一、二樓之二、三樓之一、三樓之二、三樓之三、四樓之三、五樓之二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