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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

文號
20-107-010006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1/09
違規日期
2017/09/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9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七路7號)稽查發現現場廠房內從事製作蝦苗飼料(製程編號:M02),廠房未設有空氣污染物收集設備,導致烘乾機烘烤蝦粉異味惡臭逸散至周界外。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龍祥二路六號及德興七路七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七路7號
統一編號
124694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