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利環保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8-120001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2/03
- 違規日期
- 2019/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領有彰化縣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17號),惟貴公司至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清除可回收之廢塑膠、廢紙及小鐵桶等,惟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村和平巷一五八之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
- 統一編號
- 2383277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