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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9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9/27
- 違規日期
- 2017/09/0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保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四段184之1號,下稱該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該址三樓實驗室運作(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苯」99.7%W/W計0.874公斤、「氯苯」99.5%W/W計0.55公斤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99%W/W計2.9616公斤、「乙腈」99.9%W/W計2.76087公斤、「二氯甲烷」99.9%W/W計5.32公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撤銷、廢止登記或撤銷、廢止其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八○號七樓G室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