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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違規日期
- 2022/08/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採樣,委託勁原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2.於111年08月12日10時56分會同檢測公司及該廠業者代表查察,針對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間為本日11時43分至11時45分。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錄影拍照存證。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廠業者代表確認無誤,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相關事宜。5.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09000,違反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四八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48-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