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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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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41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6/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1,506
- 處分種類
- 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6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巡視該場後方,發現原廢污水輸送溝渠有一缺口使原廢污水疏漏,循溝渠流入排水溝,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1506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四四、九四四之一、九四三、九四三之一、九四二、九四二之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四四、九四四之一、九四三、九四三之一、九四二、九四二之一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