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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2/21
- 違規日期
- 2023/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8)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801)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實測值氮氧化物為117ppm(標準100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請於113年5月23日期限屆滿前提出M08製程防制設備改善證明及檢具符合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興工路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興工路六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