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文號
23-108-12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2/20
違規日期
2019/10/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執行「108年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發現貴處辦理本市新營區「新營,鹽水糖鐵自行車道縫合計畫工程」(管制編號:D108R1Z034-1)缺失如下:一、工區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第一級工程規劃,扣4點。二、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且嚴重流失,致車輛行經逸散揚塵,扣10點。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台,且查無加壓沖洗設備,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三六號(世紀大樓六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鹽水區-新營、鹽水糖鐵自行車道縫合計畫工程
統一編號
3672470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