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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生食品廠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9002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9/26
違規日期
2015/08/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請於104年11月5日前,檢具已設置足夠容量防溢堤之證明文件,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5、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竹塘鄉永安村東陽路二段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竹塘鄉永安村東陽路二段永吉巷二八號
統一編號
591371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