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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二廠

文號
40-106-08002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8/25
違規日期
2017/08/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申報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廢棄之氰化物電鍍液」A-9001及「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生活垃圾(D-1801)、廢橡膠混合物(D-0399)中未確實申報其產出、貯存量,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二街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二街二八號
統一編號
2398394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