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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1004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28
違規日期
2018/10/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307巷11號從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91-03號),經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稽查發現該製程107年1月至7月手寫操作紀錄報表之原物料淨水污泥使用量介於98.54~142.42公噸/日,已超作許可證核定操作值(72公噸/日),且查填充式洗滌塔A003未紀錄洗滌液更換頻率,與許可證核定操作之每日1次不符,其A003第三段洗滌液流率於稽查當日之現場流量計顯示為0 L/min,亦與許可證操作範圍50~300 L/min不符,即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七巷一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街307巷11號
統一編號
856292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