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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違規日期
- 2020/04/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7日派員執行麻豆區周邊營建工程督察,旨述貴局所屬工程(管制編號:D107R59001-1)位於麻豆區大山腳段0233之0001等多筆地號,係由瑞鋒營造有限公司所承攬。現場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發現工區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加壓沖洗設備,記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有效防制設施,致車輛行經場內道路皆逸散揚塵嚴重,記缺失點數10點;物料暫置區發現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合計缺失點數總計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完成改善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行為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市政大樓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臺南市麻豆工業區市地重劃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