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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翔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11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11/18
違規日期
2021/10/13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運作核可文件,經查110年7月~10月間運作量超過核可文件核准之公告分級運作量(分級運作量為50公斤),惟貴公司未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登記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二八八之六號七樓之一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
統一編號
968955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