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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4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1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專案稽查,貴公司資訊再生料及廢棄物貯存區中,發現廢電線電纜(代碼:D-2601)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