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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110043
- 處分日期
- 2018/11/29
- 違規日期
- 2018/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D-9635)107年10月19日清運辰悅公司之廢棄物進入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稽查發現夾雜大量長度超過70公分及不知名粉狀廢棄物,判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違反本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2項及第12項規定,予以全車退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路五五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仁武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