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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5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5/20
- 違規日期
- 2022/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清運車輛(Z3-877)111年3月29日15時30分,清運「○○營造有限公司」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分公司)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所載運之廢棄物經現場平台稽查量測其樹幹直徑超過10公分以上且夾雜直徑22公分之樹頭,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二條第三項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平街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