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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7-04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15
違規日期
2018/03/1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核可文件(號碼:054-03-J0108),於107年2月23日稽查時,現場清點三氯甲烷結餘量為56.3145公斤,與107年2月27日結餘量相符(申報運作量無變動);惟貴公司實際運作量已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一之列管編號054「三氯甲烷」之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四○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
統一編號
118805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