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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46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違規日期
- 2020/02/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0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位於106年12月29日高市府環土字第10642796201號公告「高雄市後勁溪流域廢(污)水氨氮排放總量管制方式」之高雄市後勁溪流域氨氮排放總量管制區,經本局於109年2月12日09時40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氨氮49.6mg/L(限值為30mg/L)未符合高雄市後勁溪流域廢(污)水氨氮排放總量管制方式放流水中氨氮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3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工二巷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