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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1/29
- 違規日期
- 2023/1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1月9日環管執字第1137100777A號,專案編號:wasteaibc11211)勾稽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事業之車輛GPS系統疑似異常(車號:HBA-6112、35-PZ、42-L3、49-E3、HBA-6368、HH-553、58-CU、60-L3、HBA-6103、HBA-6372、55-CU、35-L2、05-L7、HH-552),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無軌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五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五八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