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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64號),且許可證中並未登載設立廢棄物貯存場所,惟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27日至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慶順段468之7地號所設立資源回收場稽查,發現現場貯存醫療廢玻璃瓶及廢鹽水袋等(經洽詢該公司人員表示,貯存數量約分別為5-6公噸及40-50公噸),且現場人員表示前揭廢棄物係載運自診所,惟未依許可事項送往處理(再利用)機構,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瑞井里遊園路一段七○巷二弄一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慶順段468之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