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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0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違規日期
- 2019/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板橋區環翠段2、3、4等3筆地號土地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管制編號:F109F14015-1),未依規定於開工日前(108年7月11日)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9年5月21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逾30日以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三二一巷五六號四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三二一巷五六號四樓之三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