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泰交通有限公司
- 文號
- 21-114-030247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違規日期
- 2025/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昌泰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58-X3車輛於114年2月22日06時51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4月8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接受排煙檢測並取得合格紀錄,且檢驗結果不透光率應低於1.0 m-1 以下,以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東興里旭光路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和平區谷關風景區
- 統一編號
- 60213739
- 更新時間
- 2025/04/0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