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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8/22
- 違規日期
- 2024/03/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依據環管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3月12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366巷1弄1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61-00號),經督察時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檢驗項目水中懸浮固體檢驗值為95 mg/L,已超過食品業放流水管制標準(限值3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5月28日辦理水質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為 <2.5 mg/L ,符合放流水標準,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三六六巷一弄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三六六巷一弄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