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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義牧場

文號
30-104-02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2/04
違規日期
2015/01/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確實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辦理,嗣後再經稽查發現仍有前述行為時,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菜路八之二號東榮段四三九、四四O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港路15-4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