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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27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違規日期
- 2021/05/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677-03號),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現場查獲廠內廢水處理單元WM05(鎳系作業廢水)增設管線將作業廢水導流至廠區46號1樓後方之收集槽內,再流入廢水處理單元T01-24(pH調整槽3),惟許可內容登載之WM05作業廢水係直接流向T01-24;再查廠區48號3樓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用於防制廠內製程空污染並產生廢水,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前述二項違規行為皆與本局核發之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另經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32mg/L(限值:100mg/L)、硝酸鹽氮82.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西盛里瓊林南路一八七巷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一八七巷四六、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