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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2/01
- 違規日期
- 2021/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二廠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30日內完成處理(營運紀錄編號:H47A061110908000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一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一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