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90065
- 處分日期
- 2018/09/27
- 違規日期
- 2018/09/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二廠(H4310963)位於本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二段510之1號從事產生廢棄食品之零售式量販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二廠106年9、10月產出之廚餘(R-0106)係委託黑偉畜牧場從事再利用,惟清除出廠前未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二○巷五號地下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中山東路2段51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