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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80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違規日期
- 2019/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70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USED PE BAGS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C/08/056/R0420),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為袋裝混雜透明塑膠膜(PE材質)及藍色塑膠袋(PP材質),未符合廢塑膠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一街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70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