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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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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42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19/1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機械室增建工程(合約金額:53,400,000元,工程面積:569.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089號,管制編號:H51B8804)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上開工程於108年11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區運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中央段1042地號等6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