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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12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2/04
違規日期
2019/05/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關廟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31日派員至該廠督察,發現其再利用營建廢棄物分類所累積之廢塑膠(R-0201)委託鄭○○回收再利用,惟未訂定契約書,且未記錄其日期、種類、名稱、用途、再利用機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統一編號
8036974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