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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昇企業社

文號
40-106-020015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2/08
違規日期
2016/1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KEA-7792,半拖車車號:HAA-3710)於105年12月21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竹東鎮中興路二段297巷內,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北興里民主街一三六巷三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二段297巷
統一編號
708885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