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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8/15
- 違規日期
- 2023/04/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4日14時40分派員至臺中市烏日區稽查,現場為貴公司承攬之臺中市烏日區區段徵收工程第二標及第四標合併工程,並查獲有燃燒生活垃圾及木頭情事,致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當下貴公司人員已將火勢撲滅,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福十一路五五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光明路(土地GPS座標:24.10070,120.6428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