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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6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違規日期
- 2018/05/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工地圍籬仍未涵蓋全部工區,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裸露地表夯實配合灑水,但灑水頻率不足,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6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7-09000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四樓、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一、三、六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